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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坎坎泥坎坎!"妳搖晃著手機很興奮的跑過來跟我說.


事情過了剛好一週.
我看見妳那一臉以往根本不可能出現在布魯滿得的興高采烈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還不就是讓妳掉眼淚的那傢伙!我在心裡偷偷嘆了一口氣.
"我一點也不想看啦厚~"我推開了妳擺在我眼前的手機螢幕卻還是忍不住偷瞄了一眼,
那則手機顯示著的完全無厘頭內容,跟妳嘴邊藏不住的笑意.

下午工作空檔,轉頭剛好就看見妳一邊key單一邊對著螢幕傻笑的表情,
我不知道要為妳開心還是幫妳擔心,
畢竟,要喜歡一個人,要忘記一個人,都是這樣的需要一定的勇氣.

曾經以為,
每次見到對方的ドキドキ,才是戀愛的証明,
可是現在的我,
卻只想好好牽著一個人的手,
想跟對方一起散步一起晒太陽一起聽音樂,
一起吃好吃的東西一起看著片子打滾大笑,
一起做些不用刻骨銘心也會記在心底的簡單事情.

我不知道簡單之於愛情有沒有意義,
不過在這麼想的這一刻,
我好像懂得了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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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nifo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